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摩托车2018报废年限规定


根据《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》(GB 18051-2019),从2018年1月1日起,实施新的摩托车报废年限规定:
| 车辆类型 | 报废年限 |
|---|---|
| 二轮摩托车 | 13 年 |
| 三轮摩托车 | 15 年 |
| 轻便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 | 8 年 |
| 残疾人专用摩托车 | 10 年 |
报废流程:
1. 检查车辆信息:确认车辆是否达到报废年限,并准备好车辆登记证书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。
2. 前往报废点:选择正规的报废回收企业或车辆管理所指定的报废点。
3. 提交材料:提交车辆登记证书、行驶证、合格证等有关证件,并填写报废申请表。
4. 拆解报废:报废点会对车辆进行拆解,保留发动机号、车架号等重要部件,并开具报废证明。
5. 注销登记:持报废证明、有关证件前往车管所,办理车辆注销登记手续。
注意事项:
报废年限从车辆出厂日期算起,以发动机号和车架号为准。
车辆达到报废年限后继续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,会被处以罚款和扣分。
报废车辆拆解后,发动机、车架等重要部件将被销毁,其他可回收材料将进行回收利用。
建议车主提前了解车辆的报废年限,并在临近时做好报废准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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